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贺兰县院 > 贺检动态 > 正文
批准逮捕聚集型传销活动组织者助力打击传销“端点3号”行动
2019-07-17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分享至:
分享到微信
2019-07-17

批准逮捕聚集型传销活动组织者

助力打击传销“端点3号”行动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力度,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击贺兰县聚集型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骨干力量,今日贺兰县检察院批准逮捕以犯罪嫌疑人高某为首传销组织者、骨干分子5人,犯罪嫌疑人通过电话邀约、微信朋友圈向不知情群众散布谎言称国家鼓励来宁参与“资本运作”、“西部大开发”项目,利用“资金流向分配图”、“五级三晋制图”、“传销体系结构图”,谎称参加该项工程上平台由国家安排到深圳佩戴黄金标志且国家负责养老,利用传销被害人急功近利的心态,炮制一夜暴富的假象,发展下线人员200余人,查获现金、黄金首饰、2套房屋、途锐、奔驰越野车各一辆。

我院积极助力打击整治聚集式传销“端点3号”集中行动,抽调干警6名,执法车辆1辆,集中对贺兰县传销窝点

分布、人员底数、组织结构及活动规律等情况进行仔细摸排,严查一批案件。查获传销人员64人,移交行政处罚15人,

刑拘4人,查获并刑拘1名网上追逃传销人员。形成合力,共同打击贺兰县聚集型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骨干力量,摧毁其组织体系,确保传销活动不反弹、传销人员不回流。

【编辑】:
【来源】: